供应链金融项下商票类业务是指基于真实交易形成的付款关系,融资人与核心企业约定以商业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我行为持票人提供的商票贴现或质押融资服务。原则上我行仅接受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供应链金融业务项下商票类业务是通过票据关系引入核心企业信用以解决融资主体信用不足的问题,应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1.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贴现人中其中一方需为符合我行认定的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
2. 核心企业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在供应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对其上下游具有较强掌控力。
3. 交易背景下资金流向、增值及实现可监控或管控。
银行认定交易买方为核心企业,依托核心企业票据下直接付款/连带付款责任,为持票的供应商提供商票贴现或质押融资业务为应收类商票授信业务。
1. 应收类商票业务操作简单,商票依托票据法,相关权责明确,出票人由于票据的无因性,等同于对持票人的担保付款;
2. 应收类商票业务商票通道资金成本较贷款低,且可以进行人行再贴现,有成本优势;
3. 融资方式多样:可以采用商票贴现、商票质押放贷款或商票质押开立银承等多种融资方式;
4. 供应链金融场景下,可通过商票结算安排,适度调整账期,同时满足上游的资金融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