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 916 6666 投诉渠道 本站支持IPv6

公司金融

打包贷款是指在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凭符合条件的正本信用证、出口合同或订单等,向我行申请用于出口货物备料、生产和装运等履约活动的短期贸易融资。

1. 扩大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2. 减少资金占压,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1. 客户提交打包贷款申请,并提供有效的信用证正本(信用证结算方式项下)、出口合同或订单及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 我行审批通过后,与客户签订《打包放款合同》;

3. 出口商使用打包贷款款项完成采购、生产和装运后,向我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

4. 我行将单据寄往国外银行(开证行或指定行)进行索汇;

5.国外银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打包贷款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