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 916 6666 投诉渠道 本站支持IPv6

公司金融

国内信用证是指我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向国内受益人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1. 解决互信问题,帮助买卖双方解决互不信任的问题,促成交易的达成;

2. 收费方式灵活,可以根据买卖双方协商结果,对结算及融资成本进行灵活安排;

3. 开证渠道丰富,支持电开、信开以及代开等多渠道多方式开立国内信用证。

1. 买卖双方在基础贸易合同中约定使用国内信用证进行贸易结算;

2. 买方与我行签订《国内信用证开证总合同》(首笔业务签署),并向我行递交贸易合同等贸易背景证明材料,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

3. 我行对买方开证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向卖方开出国内信用证。

4. 卖方收到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要求完成发货并提交相关单据至交单行;

5. 交单行审单后将单据寄往我行,提示我行进行付款确认或即期付款;

6. 我行审核卖方提交的单据,对于相符交单进行即期付款,或对卖方作出付款确认并在到期日支付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