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用存款账户 |
|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6日 来源: | |
产品介绍
专用存款账户是单位客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服务对象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以及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业务流程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我行营业网点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同一证明文件只能开立一个专用存款账户):
1.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 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4.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5. 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6.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7.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8. 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9.本地建筑施工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出具建筑施工安装合同。
10. 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
|
编辑:系统管理员 | |
|
|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