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4日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李子超先生为本行行长。李子超先生的行长任职资格尚需经过监管核准。在任职资格获核准之前,由李子超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王勉先生不再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特此公告。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