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对本行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同意给予中基商贸(浙江)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或进口押汇等方式使用。上述业务金额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二)交易对手情况
客户系本行股东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关联方,国有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许波,目前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最近一次注册资本变更于2022年11月4日由10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保税物流配送中心一期管理中心一号办公楼1088室,经营范围包含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等。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贷款利率按照我行贷款定价要求执行、相关费率按照金融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且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定价。
(四)审议情况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并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同意上述业务。
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三季度,本行发生关联交易共计401329万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181461万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1万元,服务类关联交易198万元,存款及其他类关联交易219669万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本行最大单一客户关联度、最大集团客户关联度、全部关联客户关联度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