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提高对公函证业务办理效率,提升我行客户服务体验,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要求,我行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函证业务集中处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我行函证业务采取分行集中处理模式,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达分行公示地址。各分行函证业务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信息请参见《宁波通商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受理机构信息表》。
二、函证受理要求
(一)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文件要求,对于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留白。
(二)对于贵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采用跟函方式的,应向我行出具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询证函接收介绍信、跟函会计师有效身份证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跟函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
(三)对于不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要求的银行询证函,我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发函会计师事务所,以便及时调整处理。
三、回函服务收费标准
函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我行官网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期待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特此公告。
宁波通商银行
2022年9月30日
附表:
宁波通商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受理机构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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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集中处理部门 |
跟函/邮寄地址 |
业务联系电话 |
投诉电话 |
宁波地区 |
总营运营管理部 |
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337号2楼 集中作业中心 |
0574-87686881 0574-87686806 |
400-916-6666 |
上海地区 |
上海分行运营管理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57弄9号楼T2-12 集中作业中心 |
021-60587964 |
|
杭州地区 |
杭州分行计财运营部 |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00号鸿寿金融中心2幢38楼宁波通商银行杭州分行集中作业中心 |
0571-81727356 0571-81727344 |
|
绍兴地区 |
绍兴分行计财运营部 |
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绸缎路1221号 |
0575-89116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