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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项下商票类业务是指基于真实交易形成的付款关系,融资人与核心企业约定以商业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我行为持票人提供的商票贴现或质押融资服务。原则上我行仅接受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供应链金融业务项下商票类业务是通过票据关系引入核心企业信用以解决融资主体信用不足的问题,应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1.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贴现人中其中一方需为符合我行认定的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

2. 核心企业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在供应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对其上下游具有较强掌控力。

3. 交易背景下资金流向、增值及实现可监控或管控。

银行认定交易卖方为核心企业,依托核心企业票据下连带付款责任,为下游买方提供商票保贴服务为预付类商票授信业务。

1.预付类商票业务操作简单,商票依托票据法,相关权责明确,出票人由于票据的无因性,等同于对持票人的担保付款;

2.预付类商票业务商票通道FTP较贷款低,且可以进行人行再贴现,有成本优势。

3.预付类商票授信业务不体现在核心企业的“对外担保”信息中。

4.供应链金融场景下,可通过商票结算安排,适度调整账期,满足下游的资金融通需求,同时改变下游结算模式,优化财务报表。

5.此模式一般会搭配代理贴现,因为核心企业收到商票后,很少会在我行开户办理贴现,通过代理贴现,还有买方付息方式,核心企业可以获得类似贷款一样的收款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