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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融

进口信用证是指我行(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国外出口商)开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议付行/寄单行寄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按照信用证条款对外付款的书面承诺。

1. 改善谈判地位,为出口商增加了商业信用以外的银行有条件付款承诺,有利于进口商改善谈判地位;

2. 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可以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及货物质量;

3. 减少资金占压,减免保证金占用授信额度开证,在开证后付款前可减少进口商自有资金占用。

1. 客户向我行提出开证申请,提供进口贸易合同等资料,填写《开证申请书》,并签订《信用证开证总合同》(首笔业务签署);

2. 我行对开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对外开出信用证;

3. 出口商收到信用证通知后,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

4. 出口商提交信用证规定单据,交单行将单据寄往我行要求付款、承兑或承付;

5. 我行收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向出口商付款、承兑或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