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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指在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后,将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未到期应收租金转让给我行,我行以此为基础为租赁公司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方案。该产品主要针对有良好现金流和偿还能力的租赁公司,通过大额资金融资需求与小额分散的单笔应收账款相结合,帮助其扩大自身经营规模,让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更便捷。

1.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分为标准融资租赁保理和回租型融资租赁保理两种模式;

2. 对租赁公司核定的单笔融资金额的上限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尚未支付的应付租金本金的总额为限,其中无追索权融资租赁保理业务融资成数最高不超过应付租金本金总额的90%;

3. 一般融资租赁保理的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

4. 该类业务的分期还款方式应与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的付租方式保持一致;

5. 大额资金融资需求与小额分散的单笔应收账款相结合,提高业务效率。